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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抵扣进项税额转出怎么做分录

发布时间:2026-01-21 00:25:51来源:

已抵扣进项税额转出怎么做分录】在企业日常经营中,有时会遇到一些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进行转出的情况。这通常是因为相关购进的货物或服务发生了用途变更、不得抵扣等情况,根据税法规定,这部分进项税额需要从可抵扣项目中转出,不再作为进项税额抵扣。本文将总结常见的已抵扣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方式,并通过表格形式清晰展示。

一、已抵扣进项税额转出的原因

1. 用于非应税项目:如用于职工福利、个人消费等。

2. 用于免税项目:如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。

3. 发生非正常损失:如因管理不善导致的货物被盗、丢失等。

4. 改变用途:如原本用于生产应税产品,后改为用于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。

5. 其他税法规定不得抵扣的情形。

二、会计处理原则

根据《增值税暂行条例》及相关规定,对于已抵扣的进项税额,如果发生上述情况,应当将其从“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”科目中转出,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科目。

三、会计分录示例

业务类型 原分录(已抵扣) 转出分录 说明
用于职工福利 借:库存商品 / 固定资产 / 管理费用
贷:银行存款 / 应付账款
借: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
贷: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
借: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
贷: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转出未交增值税)
该部分进项税额需转出,不得再抵扣
用于免税项目 借:库存商品 / 固定资产
贷:银行存款
借: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
贷: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
借: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
贷: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转出未交增值税)
免税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
非正常损失 借:库存商品 / 固定资产
贷:银行存款
借: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
贷: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
借: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
贷: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转出未交增值税)
非正常损失需转出进项税
改变用途 借:库存商品 / 固定资产
贷:银行存款
借: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
贷: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
借: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
贷: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转出未交增值税)
用途变更后不得继续抵扣

四、注意事项

- 进项税额转出必须依据实际发生的业务,不能随意调整。

- 涉及金额较大的,建议提前与税务部门沟通确认是否符合规定。

- 转出后的进项税额需在当期缴纳,避免滞纳金风险。

五、总结

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转出是企业税务管理中的重要环节,正确处理不仅有助于合规纳税,还能有效控制企业的税务成本。企业在日常操作中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账务处理,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。通过合理设置会计科目和准确编制分录,可以有效提升企业的税务管理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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